省地震局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建设项目经费-凯发kf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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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地震局(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)主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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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地震局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建设项目经费
发布时间:2005-08-16信息来源:湖北省地震局作者:浏览次数:

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《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 通知》精神,保证我省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建设项目按期完成,尽快建立我省地震监测预报、震灾预防、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,2005年7月20日,省地震局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各市(州)、县地震局(办)、发改委、财政局进一步落实《湖北省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建设项目》经费。

通知明确指出,《湖北省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建设项目》是我省"十五"期间防震减灾骨干工程。该项目建设对于全面提高我省防震减灾能力,保持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,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,专题研究该项目的建设问题。要求各级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,落实项目建设条件,确保项目按时完成。

通知要求各有关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务必在2005年8月30日前落实到位, 考虑到贫困山区县(市)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,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138.5万元给予补助, 余下地方配套经费由县(市)级财政按时足额到位。

(王佩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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